问题 | 事实收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事实上的收养,现行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指虽未进行法定的收养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抚育过该儿童的养父母与其之间便已构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而另一种情况则是虽然存在事实收养行为,然而却不具备法律效力,这是由于在法律层面上,仅有通过合法的收养登记程序才能正式确立收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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