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抚养小孩可以送人抚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无法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将其交付给他人抚养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依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当生身父母陷入极其特殊和严重的困境,从而导致他们无法承担起对其子女的抚养义务时,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将子女进行送养。 在送养完成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会被视为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同等重要。 同时,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也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正式建立而被彻底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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