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把孩子送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生身父母决定将孩子予以送养,唯一且必要的条件便是其自身存在着特殊之困境,比如患上严重疾病或陷入极度经济匮乏的状态,无法承受抚育子女所带来的压力与负担。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权将尚未成年的婴儿或儿童送至他人收养。 在所有设定条件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若孩子的生身父母均健在并且具有行为能力,那么他们便需要以联合方式来达成未成年人的送养事宜;然而若是其中一位生身家长出现下落不明等状况,那他/她的配偶或是法律监护人也可单独实施未成年人的送养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五条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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