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收养孩子的会怎么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非法收养孩子,可能构成贩卖儿童的嫌疑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4、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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