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孤儿领养条件 |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孤儿领养条件是有抚养的能力。没有子女或者是只有一名子女等,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局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时也应当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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