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儿童福利院的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可以收养儿童福利院的孩子,其中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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