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 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