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过继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程序是: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二、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三、符合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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