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民政局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随便看
合同中的不起诉对方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购车合同不是本人签的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未履行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能解除吗
购房合同能代签吗
个体商户签合同是否要盖章
购销合同是不是一定需要有期限
个体商户签合同是不是需要盖章
合同无效承诺条款是不是有效
对方承诺如果说谎的合同是不是有效
婚介合同写明不退费是不是合法
微信聊天记录是不是属于书面合同
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合同成立的要件有什么
什么是赠与合同它有什么法律特征
格式合同的特点都有什么
无效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主都有哪些
无效合同还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无工程合同可以不可以要到钱
交通事故私了合同书可以否有法律效力
违背合同承诺通常可以得什么赔偿
合同签署日期晚于生效日期可以吗
债务利息
离婚债务债务清偿
债权纠纷
欠款纠纷
贷款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债权债务转让
债权债务清偿
债权债务纠纷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31 4: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