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收养条件有哪些 |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养条件如下: 
收养人应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被收养人应为: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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