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有残疾孩子能判给女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残疾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一个需要谨慎权衡的问题,其主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且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慎重考虑。
1.抚养能力方面: 女方若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具备良好的居住环境,另外,女方还能够给予孩子成长所需的精神支持,如经常陪伴孩子、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等,那么在抚养权争夺上就会占据优势。 2.陪伴照顾能力方面: 由于孩子存在残疾情况,相比普通孩子需要更多精心的照顾和特殊的关爱。 如果女方有照顾残疾孩子的相关经验,或者掌握一定的特殊护理知识,又或者居住地点距离特殊教育机构、康复中心等较近,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便利的照顾条件,那么法院判给女方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较大。 3.孩子意愿方面(若达到一定年龄): 当孩子达到合适的年龄,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时,法院也会适当参考孩子自身的意愿。 当然,男方即便自身有残疾,但若能证明自己在上述各方面也具备较好的条件,同样拥有争取抚养权的机会,最终结果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残疾孩子。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工作稳定、居住环境好且能给孩子精神支持;小李则称自己有照顾残疾孩子经验,住处离康复中心近。孩子已到能表达意愿年龄,其意愿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从抚养能力看,若小朱收入稳定、居住环境佳且能给予精神支持,在经济和生活保障上更具优势,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2、在陪伴照顾能力方面,小李有照顾经验、靠近康复中心,能提供更便利照顾条件,这一点上会增加其争取抚养权的筹码。 3、孩子意愿若偏向某一方,法院也会适当参考。最终抚养权归属由法院综合判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