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妥善处理:
一、协商解决 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首先应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且坦诚的沟通。 可以选择一个双方都比较放松、没有干扰的环境,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明确地向对方表明自己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有探视孩子的合理需求和权利,这不仅是自己的情感诉求,更是对孩子成长有益的事情。 双方可以一起协商确定探视的具体方式,比如是每周探视一次还是每月探视几次,以及每次探视的具体时间安排,是周末还是节假日等,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 二、申请调解 若经过沟通协商,双方无法就探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寻求相关组织的帮助进行调解。 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双方所在的单位等,这些组织通常比较了解双方的情况,能够从中斡旋。 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从亲情、孩子的成长需求等多方面出发,促使双方达成一个合理的探视协议。 三、提起诉讼 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关于探视方式和时间的判决。 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然不执行,探视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拒不执行者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探视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看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探视事宜,未达成共识;后申请居民委员会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小李依旧不执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起初应通过友好沟通协商探视方式和时间,若能达成一致,既保障小朱探视权,也利于孩子成长。但他们未能协商成功。 2、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相关组织应从多方面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而此案中调解未起作用。 3、小朱提起诉讼是合法维权方式,法院判决后小李不执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应采取措施保障其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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