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起诉要小孩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去哪里起诉要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一、一般原则 在确定起诉地点时,通常遵循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这意味着,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这里所说的被告住所地,主要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这是基于法律对诉讼管辖的一般性规定,旨在确保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方便法院查明事实和当事人参与诉讼。 二、特殊情况 当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就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经常居住地的界定有明确标准,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比如,被告户籍在C市,但在D市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且并非因住院就医居住于此,那么起诉就应向D市对应的人民法院提出。 三、例外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起诉地点会有所不同。 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小孩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想起诉争取抚养权,但不确定起诉地点。小朱户籍在A市B区,小李户籍在C市,却在D市连续居住超一年(非就医),争议点在于小朱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若按户籍所在地,小李户籍在C市,小朱应向C市对应的人民法院起诉。 2、因小李在D市连续居住超一年且非就医,其经常居住地为D市,此时小朱应向D市对应的人民法院起诉。 3、若小李不在国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特殊情况,小朱可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