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娃儿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通常是不可以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只有在存在特殊法定情形时才有可能例外。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抚养是法定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着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责任,这种责任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 当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义务负担起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 这是为了确保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各方面的正常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二、抚养费的确定标准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不同年龄段、生活环境的孩子,需求有所不同。 其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也很关键,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会按照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给付,通常是20%至30%左右。 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会纳入考量范围,生活成本高的地区,抚养费相应可能会多一些。 三、特殊情形的处理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给付方可能确实无力支付抚养费。 此时,可以与直接抚养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院来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或者数额。 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若遇特殊情况,应通过合法途径来协商或变更相关安排。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小朱认为小李应履行抚养义务支付费用,小李称自己因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法支付。双方就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抚养是法定义务角度看,即使夫妻关系解除,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本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生活、教育等需求。 2、关于抚养费确定标准,应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小李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小李若确实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属特殊情形,可协商或通过法院变更支付方式或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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