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见不到孩子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而希望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的探望权,可参照以下详细步骤:
一、确定管辖法院 在提起诉讼前,需要明确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来说,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若案件涉及不动产等特殊情况,例如探望权的行使与特定房产相关等,则需按照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二、准备诉讼材料 1.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部分需明确,比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详细说明探望的具体方式,如每周探望几次、每次探望时长,以及具体的探望时间安排等。 同时,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为何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探望权。 2.证据材料:可以收集离婚协议书(若其中有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内容)、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涉及探望权相关内容),以及对方阻止探望的各类证据,例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能证明对方拒绝探望的具体对话;或者寻找证人证言,如邻居见证对方阻止探望的情况等。 三、提交起诉材料并等待受理和审理 准备好材料后,向确定的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便会受理。 之后,法院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若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法院通常会依法支持原告合理的探望权诉求,判决被告配合原告行使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无法见到孩子,遂起诉维护探望权。争议点在于管辖法院确定及证据收集。小朱按要求准备材料起诉,提交至相关法院,法院受理后进行审理。 案情分析: 1、关于管辖法院,应遵循一般规定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涉及特殊情况,如与特定房产相关等,需按规定确定。小朱需准确选择,否则可能面临法院不予受理或移送管辖等情况。 2、准备诉讼材料方面,起诉状要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需充分且能证明对方阻止探望,如小朱需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否则诉求可能难获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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