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要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时起诉地点的确定,需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的情况 若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当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时,应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 起诉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通常指的是其户籍所在地。 而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情况除外。 二、诉讼离婚的情况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当遇到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问题时,一般可向作出生效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无需重新起诉。 因为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对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另行起诉,比如抚养费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等,此时同样要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无论哪种情况,起诉时都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判决书以及孩子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这些证据能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后,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以孩子名义起诉,对起诉法院的选择存在争议,是选小李户籍所在地还是其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此外,小胡和小丽诉讼离婚后,小丽不付抚养费,小胡想调整抚养费数额,不知该向何处起诉。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的情况,应以孩子名义起诉,起诉法院为被告(小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2、小胡和小丽诉讼离婚的情况,一般向作出生效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要调整抚养费数额等特殊情况需另行起诉时,应向被告(小丽)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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