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母亲不来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法律层面的解读
在法律规定中,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当出现母亲不来看孩子的情况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 如果是父亲一方故意设置障碍,阻挠母亲行使探望权,这种行为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比如,父亲可能会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母亲与孩子见面,或者在母亲探望时故意制造麻烦,这些行为都侵害了母亲的合法权益。 二、协商解决的重要性与方法 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 在协商过程中,要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母亲不探望孩子的具体缘由。 也许是母亲工作繁忙,暂时抽不出时间;也许是双方之前存在一些矛盾,让母亲有所顾虑。 针对这些问题,双方可以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比如调整探望时间,或者化解之前的矛盾,为母亲探望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三、法律途径的选择与实施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的探望权。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实际情况、孩子的意愿等,作出公正的判决。 若父亲一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以强制其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切实保障母亲的合法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抚养。小朱多次要求探望孩子,小李却编造理由拒绝,还在小朱探望时故意制造麻烦,导致小朱无法正常探望孩子,双方就探望权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小朱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小李故意设置障碍阻挠小朱探望孩子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小朱的合法权益。 2、双方本应友好协商,了解小朱无法顺利探望的原因并解决,比如若小朱因工作忙需调整探望时间等,共同营造良好探望氛围。 3、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若小李拒不执行判决,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小朱的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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