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多少岁离婚判给母亲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给母亲的相关情况,具体要点如下:
一、两周岁以下 通常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在离婚时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这主要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特殊的发展阶段。 他们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料能给予他们更细致的关爱和呵护。 比如,在这个阶段,孩子需要频繁的母乳养,母亲能更好地满足这一需求,保障孩子的营养摄入和健康成长。 所以,从孩子的成长需求出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多判给母亲。 二、两周岁以上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其中,如果母亲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她再次生育的可能性就没有了,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母亲,让她在情感和生活上有所寄托。 另外,若子女随母亲生活时间较长,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所以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也较大。 三、八周岁以上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将此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李则称自己也能照顾好孩子;孩子满两周岁后,小朱做了绝育手术,双方再次就抚养权起争执;孩子八周岁时,孩子表示愿随母亲小朱生活,小李仍不同意抚养权归小朱。 案情分析: 1、孩子两周岁以下时,从生理和心理发展阶段看,孩子对母亲依赖高,如可能需母乳养,母亲照料更细致,所以抚养权一般应判给小朱。 2、孩子两周岁以上,小朱做了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且孩子随小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其成长,抚养权应倾向判给小朱。 3、孩子八周岁以上明确愿随小朱生活,法院应尊重其意愿,抚养权判给小朱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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