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读大学费用谁出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小孩读大学费用的承担问题,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抚养费范畴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通常截止到子女年满18周岁。 这是因为从法律层面看,18周岁意味着子女在法律上已成年,具备了一定的独立生活和自主承担责任的能力。 所以,严格依照法律意义来讲,孩子18周岁以上读大学的费用并不在法定抚养费的范畴之内,父母从法律角度而言,没有必须支付这笔费用的义务。 二、协议约定 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地约定了要支付孩子读大学的费用,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去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这体现了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孩子未来教育费用承担问题的共识和约定。 三、自愿支付 尽管从法律规定上父母没有支付成年子女大学费用的义务,但如果父母的经济条件比较宽裕,且他们自愿为孩子支付读大学的费用,这种行为法律是不会加以禁止的。 这也是很多父母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和支持所做出的选择。 四、特殊情况 若孩子因一些特殊原因,例如身体残疾等,导致其无法像正常成年人一样独立生活,即便孩子已经在读大学,父母可能仍需要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总之,一般情况下父母无支付成年子女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但可通过约定或自愿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考上大学。小朱认为自己已无需支付小静大学费用,因法定抚养费截止到子女18周岁;小李则主张小朱应支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焦点在于离婚后小孩读大学费用的承担问题。 案情分析: 1、从抚养费范畴看,按照法律规定,抚养费支付通常至子女18周岁,小静读大学时已成年,所以从法律角度,小朱无必须支付大学费用的义务。 2、若离婚时双方有协议约定支付大学费用,那么小朱应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3、若小朱经济宽裕且自愿支付,法律不会禁止。 4、若小静因特殊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小朱可能需继续支付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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