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探视权怎么起诉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探视权起诉,存在一个常见的误解需要明确,即起诉的对象通常并非孩子,而是不配合探视的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探视权起诉的相关要点: 一、确定管辖法院 在提起探视权诉讼时,要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 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即其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则为其经常居住地。 明确管辖法院是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基础。 二、准备材料 1.起诉状:需清晰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部分要具体明确,比如要求确定探视的具体方式,是周末探视还是节假日探视,每次探视的时长等;同时要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说明对方阻碍探视的具体情况。 2.证据材料: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例如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用以证明双方的离婚事实以及子女的抚养情况;还需提供对方阻碍探视的相关证据,如双方关于探视问题的聊天记录,或者能够证明对方阻碍行为的证人证言等。 三、立案与审理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法院在审核通过后会受理案件,并安排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事实依据,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作出判决。 若法院判决支持探视权,而对方依旧不履行判决,那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探视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李直接抚养。小朱欲探视孩子,却遭小李多次无故拒绝。小朱决定起诉,争议点在于小朱不清楚应起诉孩子还是小李,以及如何进行探视权起诉。小朱按法律程序操作,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起诉对象应是不配合探视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即小李,而非孩子。法律明确规定了探视权的相关内容,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益。 2、小朱应向小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离婚判决书、阻碍探视的聊天记录等。若判决后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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