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给妈妈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判给妈的情形,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孩子不满两周岁 一般而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 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阶段,母亲的照顾往往更为细致和周到。 这个时期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哺乳、陪伴和关怀,母亲能给予孩子更贴心的照顾,满足其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所以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法律作出了这样的规定。 二、女方生育能力受限 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而男方未做绝育手术且有生育能力,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 毕竟女方再次生育的可能性较小,孩子对于她来说意义更为重大,她也可能会全身心地投入到对这个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中。 三、孩子随女方生活久 当孩子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孩子在熟悉的环境中成长,有利于其心理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熟悉的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等都能让孩子感受到安全感。 四、男方存在不良情形 若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而女方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那么孩子抚养权大概率会判给女方。 五、女方条件更优 女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这也是法院考虑的重要因素。 总之,法院会综合考量,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想争取抚养权,小李则称自己也能照顾好孩子;且小朱做过绝育手术,小李生育能力正常;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小李称换环境不一定不利;小李有酗酒恶习,小朱收入稳定。 案情分析: 1、孩子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应判给小朱直接抚养,此阶段孩子更需母亲细致照顾。 2、小朱生育能力受限,而小李有生育能力,从这方面看,抚养权判给小朱更合适。 3、孩子随小朱生活久,改变环境可能不利孩子成长,小朱有优势。 4、小李有酗酒不良嗜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小朱条件更优。 5、小朱有稳定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条件,综合考量应判给小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