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形成抚养关系的方法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形成抚养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这种情况下,关键在于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事实上的抚养教育。 具体而言,继父母需要在多个方面给予继子女关怀和支持。 比如在生活方面,要为继子女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确保他们有足够的生活费用,满足日常衣食住行的需求。 在教育方面,要承担相应的教育费用,关心他们的学习进度和学校生活。 当继子女随继父母生活,继父母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并且在日常生活中给予悉心照顾和引导时,就很可能形成抚养关系。 2.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这需要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来确立。 收养人必须符合一系列法定条件,包括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然后,收养人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正式成立。 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对养子女就形成了法定的抚养关系,需要依法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3.非婚生子女与父母间的抚养关系: 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 只要生父母实际承担起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责任,例如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有稳定的住所和充足的食物;在教育方面给予支持,如缴纳学费、关心学业等,就形成了抚养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李带有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小静。小朱承担了小静部分生活及教育费用并悉心照顾,后小朱与小李离婚,小朱称与小静形成抚养关系要求继续抚养遭拒起争议;小胡与小丽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收养孩子,后小胡想解除收养关系,称未形成真正抚养关系;小朱未婚生育孩子,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引发纠纷。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与小静,小朱承担费用并照顾,符合继父母对继子女事实上抚养教育的情形,很可能已形成抚养关系。 2、小胡与小丽经合法收养程序收养,收养关系自登记成立,即形成法定抚养关系,不能随意解除。 3、小朱作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承担抚养责任是法定义务,实际承担抚养责任即形成抚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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