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母亲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时,以下几种常见情况下,抚养权一般会归母亲所有:
一、孩子年幼时 通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阶段,母亲的照顾往往更为细致和周到,能给予孩子更贴心的关怀。 当然,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等,或者存在其他严重疾病,且这些疾病可能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时,就会除外。 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可能就不会判给母亲。 二、母亲抚养条件更优时 若母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从保障母亲的权益以及孩子成长的稳定性考虑,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 另外,若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时间较长,孩子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比如孩子可能会出现适应困难、情绪不稳定等问题。 还有,若母亲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母亲也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三、男方不适宜抚养时 当男方有不良嗜例如经常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如存在暴力倾向等,而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那么抚养权大概率会判给母亲。 四、尊重孩子意愿时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如果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有抚养能力,法院一般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年幼,小朱患有肺结核且未治愈,小李则身体健康;同时,小李做了绝育手术,且孩子一直随小李生活时间较长;小朱有酗酒恶习,孩子八周岁后也表示愿随小李生活。争议点在于小朱患病情况下,抚养权能否归小李。 案情分析: 1、孩子年幼,本应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肺结核,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此情况下抚养权判给小李更合适。 2、小李做了绝育手术,从保障其权益和孩子成长稳定性考虑,抚养权应判给小李。 3、孩子随小李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所以抚养权判归小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4、小朱有酗酒恶习,小李有抚养能力且孩子愿随其生活,抚养权判给小李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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