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抚养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成年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具体如下:
一、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判定 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为孩子提供更为天然和贴心的照顾。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孩子可能会随父方生活。 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艾滋病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比如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这些情况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威胁,所以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子女的抚养权判定 1.首先,应充分尊重父母双方的协商意愿。 毕竟父母对孩子的情况最为了解,他们的协商结果如果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 例如,子女随其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种情况下,该方会被优先考虑。 再如,一方已经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没有其他子女,那么没有子女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 此外,若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赌博、吸毒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在抚养权判定中会被充分重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涉及未成年子女小静的抚养权争议。小静尚在哺乳期,小朱称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要求小静随自己生活;小李则认为自己能照顾好小静。此外,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女儿小丽抚养权,双方也有分歧,小丽表示愿随小朱生活,小李却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关于小静抚养权,若小李确实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威胁,根据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小静应随小朱生活。 2、对于小丽抚养权,因其已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小丽愿随小朱生活,那么小朱在争取小丽抚养权上更具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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