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女孩一般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女孩抚养权的归属判定是一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慎重考虑的问题,主要遵循以下相关原则:
1.两周岁以下女孩抚养权归属: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女孩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女孩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但如果母方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或者母方有不尽抚养义务的行为,对孩子的生活和成长缺乏基本的关心和照顾,那么抚养权可能就不会判给母方。 2.两周岁以上女孩抚养权归属: 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其生育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一方可能会被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 当女孩随某一方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现有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其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时,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方面会更具优势。 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从公平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无子女方更有机会获得女孩的抚养权。 3.八周岁以上女孩抚养权归属: 应充分尊重女孩的真实意愿。 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女孩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4.综合考量因素: 除了上述情况,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是否有足够的收入来保障女孩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教育程度,能否为女孩提供良好的教育引导;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等。 总之,判决会以有利于女孩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女儿小静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静两周岁以下,但小朱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小静两周岁后,小李做了绝育手术;小静八周岁以上时,表示愿随小朱生活。此外,小朱经济状况好但教育程度低,小李相反。 案情分析: 1、小静两周岁以下时,虽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严重传染性疾病,可能影响小静健康,抚养权或不判给小朱。 2、小静两周岁后,小李做绝育手术,从保障生育权益角度,小李争取抚养权有优势。 3、小静八周岁以上,其真实意愿应被尊重,愿随小朱生活,这一点对小朱争取抚养权有利。 4、综合考量,法院会从经济、教育等方面权衡,以利于小静身心健康和保障其权益为出发点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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