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异地民政局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通常不能在异地的民政局获取。
它得在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 夫妻双方要想签订离婚协议书,首先得经过充分的协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像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等,以及财产的分割,比如哪些财产归谁、债务如何分担等,都要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才能开始起草这份协议书。 当领取到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必须要如实填写上面的相关内容,这里面涵盖了双方的基本信息,要清清楚楚地写明白;还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得明确表达出来;以及子女抚养的各项事宜,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办法等。 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查通过了,并且双方成功领取到离婚证之后,这份离婚协议书才会正式生效。 而异地的民政局通常是不会负责提供离婚协议书的,如果要在异地办理离婚,那必须得先去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 总之,为了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领取和办理相关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常年在外地工作,想在异地民政局领取离婚协议书,却被告知不能领取,只能回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二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后,回户籍地领协议书填写,却因一处财产分割表述模糊未通过审查。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协议书需在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异地民政局通常不提供,所以小朱和小李不能在异地领取是符合规定的。 2、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书审查严格,小朱和小李因财产分割表述问题未通过审查,说明协议书内容必须明确、清晰,才能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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