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有精神病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 当精神病患者经过专业机构的准确鉴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情况较为特殊。 因为这类患者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独立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支付抚养费这件事情上,他们也很难凭借自身能力去正常履行这一义务。 此时,需要其监护人发挥作用。 监护人应当从患者的财产中代为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等需求能得到一定保障。 倘若患者自身的财产在经过合理评估后,被认定不足以支付抚养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抚养费的支付金额。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时 若精神病患者的病情相对较轻,经过专业评估后,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患者就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正常支付抚养费。 毕竟,支付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子女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述,患有精神病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用支付抚养费,而是要综合考虑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其财产状况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精神病,与小丽育有一子。小朱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认为小朱无需支付抚养费,而小丽则认为应支付以保障孩子生活。后小朱经治疗病情好转,被认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小朱又不愿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当小朱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监护人应从其财产中代为支付抚养费。若财产经评估不足以支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 2、当小朱被认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他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支付抚养费,因为支付抚养费是其作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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