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抚养人指的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抚养人,在法律层面上,是指那些需要他人给予抚养、扶助的人群。
具体而言,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1.未成年人:通常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在这个成长阶段,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需要父母的悉心照料和引导。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多方面的,不仅要为他们提供生活必需的物质条件,如食物、住所、衣物等,还要承担起教育费用,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从而为其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全方位保障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类人群由于各种原因,如身体残疾导致无法正常从事工作,或者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和休养而失去了工作能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来维持日常生活。 常见的比如成年子女因意外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迈的父母因疾病缠身无法工作且没有积蓄等情况。 3.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例如还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他们的主要精力放在学业上,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去赚取生活费用;或者因非主观原因,像患有严重疾病、精神障碍等,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也需要他人的抚养。 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法律情境中,被抚养人的具体范围会有所差异,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准确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就子女抚养问题产生争议。他们的孩子小胡已成年但还在校接受高中学历教育,且身体患有疾病影响正常生活;小朱认为小胡已成年不应再抚养,小李则认为小胡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继续抚养。此外,小李的年迈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小李主张小朱也应承担部分抚养责任,小朱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小胡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还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且因疾病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小李主张继续抚养有法律依据。 2、小李年迈父母虽属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但并非小朱的法定被抚养人范围,小朱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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