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离婚妈妈十年不见孩子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离婚妈妈十年不见孩子,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下办法:
一、沟通协商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妈妈可以主动联系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是前夫,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心平气和地与他展开沟通。 在沟通中,妈妈要真诚地表达自己多年来对孩子的思念以及想见孩子的强烈意愿。 同时,双方可以共同协商确定探望孩子的具体时间,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 二、申请强制执行 若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并且判决书中明确规定了妈妈的探望权,而前夫却一直无理阻碍妈妈探望孩子,那么妈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对前夫阻碍探望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例如,对前夫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可能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以此来保障妈妈探望权的顺利实现。 三、变更抚养权 如果前夫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一旦法院审理后认定情况属实,变更抚养权成功,妈妈就能够直接抚养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前夫小李离婚后十年未见到孩子。小朱想探望孩子,与小李沟通协商,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小李仍阻碍探望。后小朱发现小李有虐待孩子迹象,欲变更抚养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沟通协商阶段,小李拒绝小朱探望孩子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侵害了小朱的探望权,小朱有权要求合理探望安排。 2、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法的维权途径,法院应依法对小李阻碍行为进行惩处,保障小朱探望权。 3、若小朱能提供小李虐待孩子等证据,法院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考虑变更抚养权,以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小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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