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争取终身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终身抚养权”这样确切的表述。
通常情况下,抚养权的期限是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成年时为止。 下面详细说一说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可参考的一些条件: 1.生育能力方面: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诸如身体疾病等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 从情感寄托和生活稳定的角度来看,孩子对于她而言意义重大。 这种情况下,为了让女方在生活中有情感依托,同时保持生活状态的相对稳定,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生活环境稳定性: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 此时若改变生活环境,很可能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基于此,法院一般会倾向于维持现有的生活状态,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3.子女数量平衡:当女方没有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时,为了平衡双方的子女抚养情况,让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4.男方自身状况:若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又或者存在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那么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抚养条件与能力:女方在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等方面优于男方,例如女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且能为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成长环境,这也会增加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小朱做过绝育手术,小李有吸毒恶习,且有其他子女,小朱收入稳定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小李却无稳定生活环境。小朱主张自己应得抚养权,小李则认为自己也有权抚养。 案情分析: 1、生育能力方面,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孩子对其情感寄托和生活稳定意义重大,法院可能倾向判小朱抚养。 2、生活环境稳定性上,孩子随小朱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所以从这点看抚养权或判归小朱。 3、子女数量平衡考虑,小朱无其他子女,小李有,平衡之下小朱获抚养权可能性大。 4、男方自身状况看,小李吸毒,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小朱获抚养权几率增加。 5、抚养条件与能力方面,小朱优于小李,也会增加获抚养权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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