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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不经过对方同意带走孩子属于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后未经对方同意带走孩子这一行为,其涉及的法律性质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抚养权归属方面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通常会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明确约定,或者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一旦抚养权归属确定,享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
例如,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就有权在日常生活中照顾、教育孩子等。
而如果此时父亲未经母亲同意就带走孩子,这种行为很可能侵犯了母亲的抚养权,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属于违法行为。
二、探视权行使不当问题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探视权的设立是为了保障这一方能够与孩子保持一定的联系和情感交流。
然而,如果这一方以带走孩子等不当方式来行使探视权,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另一方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心平气和地要求对方送回孩子。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判决,或者针对探视权的不当行使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探视权,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小朱。一次,小李未经小朱同意,私自将孩子带走,且长时间未送回,小朱要求其送回孩子,小李却称自己有探视权。双方就小李带走孩子行为的合法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抚养权归属方面看,小朱拥有抚养权,小李未经其同意带走孩子,侵犯了小朱的抚养权,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2、从探视权行使角度讲,小李虽有探视权,但长时间不送回孩子,属于以不当方式行使探视权,干扰了小朱正常抚养孩子的权利,这种行为也是不合法的。若协商不成,小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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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9: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