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异,对孩子的探望有规定时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离异后对孩子的探望时间安排,法律上并没有十分明确、具体且统一的规定,通常会遵循以下相关原则:
一、协议优先原则 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在离婚协议中对探望孩子的具体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这里的具体事宜包括探望的具体时间点、探望的方式,只要双方所约定的这些内容不违背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这样的约定是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那么这份约定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二、法院判决原则 要是父母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多方面因素。 同时,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工作繁忙程度、生活状况等。 法院始终会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其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探望时间和方式。 例如,可能会判决在周末进行探望,或者在节假日安排探望,甚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判决定期让孩子与非直接抚养方进行短期的共同生活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孩子小静的探望时间安排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按离婚协议中每周一次接走小静探望的约定执行,小李却认为此安排影响小静学习,要求更改,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小李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从协议优先原则看,若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的约定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利于小静身心健康,应具法律效力。但小李认为影响小静学习,说明此约定可能不利于孩子,存在争议。 2、法院判决原则下,法院需综合考虑小静年龄、意愿、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小朱和小李的工作生活状况等,以保障小静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确定合理探望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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