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职宝妈离婚后怎么付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全职宝妈离婚后抚养费支付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形确定,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支付能力判断 全职宝妈在离婚后,若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其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可以考虑用财物折抵。 例如,宝妈个人名下可能有一定数额的存款,或者拥有房产等有价值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按照合理的比例或方式,将这些财物折算成相应的金额,用以抵偿应支付的抚养费。 若协商不成,也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确保抚养费支付的公平合理。 二、获得收入后支付 当全职宝妈在离婚后重新获得收入时,抚养费的支付一般会参照其月收入的一定比例。 通常,按照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支付抚养费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如果宝妈有多个子女需要抚养,考虑到实际生活成本的增加,支付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这样既能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也考虑到了宝妈自身的生活负担。 三、特殊情况调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此时,如果宝妈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就可能需要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支付金额。 具体的增加数额,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小朱是全职宝妈。离婚后在抚养费支付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无稳定收入,小李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小朱表示只能用财物折抵;后来小朱重新获得收入,小李认为抚养费应按比例增加;之后子女患重大疾病,费用大增,小李要求小朱再增加抚养费。 案情分析: 1、小朱无稳定收入时,若其名下有存款、房产等财产,双方可协商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以保障抚养费支付公平合理。 2、小朱获得收入后,抚养费一般参照其月收入20%-30%比例支付,有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 3、子女出现特殊情况费用大增时,若小朱有支付能力,应适当增加抚养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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