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不给看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如果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小孩,这是一个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且诚恳的沟通。 要明确地向对方阐述清楚,自己探望孩子是基于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同时也是出于对孩子深深的关爱和牵挂。 在沟通中,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并确定探望的具体细节。 2.申请调解: 倘若双方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寻求帮助。 例如,社区调解委员会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些机构和组织通常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专业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尽力促成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探望协议,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需求。 3.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无法有效解决问题,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始终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作出关于探望的具体判决安排。 如果对方在判决后仍然拒不执行,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采取诸如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制对方配合探望,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小孩,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探望细节,如时间、地点等,但未达成一致。之后小朱申请社区调解委员会调解,仍无果。最后小朱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判决后小李仍不配合。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权探望孩子,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小李不让探望的行为侵犯了小朱的探望权。 2、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双方应理性沟通确定探望细节,但小李未配合。 3、调解机构旨在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未成功说明双方分歧较大。 4、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小李拒不执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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