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可以夫妻协商不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支付的相关规定及特殊情况说明
在涉及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需要注意的情形。 1.抚养费支付的一般规定与协商可能性: 按照我国法律,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当夫妻离婚后,通常情况下,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需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这是为了保障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有足够的经济支持。 不过,法律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其中就包括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2.协商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条件: 若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且协商的内容不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那么这种约定是可行的。 例如,在离婚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某一方自愿承担起全部的抚养费用,另一方无需支付。 只要这样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3.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费支付变更: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后续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发生了重大变化,像出现重大疾病,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因为升学、参加特殊培训等原因大幅增加等情况,那么子女仍然有权利要求原本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必要的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生活和发展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约定小李抚养孩子,小朱因经济条件好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小李无需支付抚养费。后孩子小静生病需高额医疗费用,小朱经济压力增大,要求小李支付部分抚养费,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最初关于小李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在符合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因为小朱经济条件好,有能力独自承担费用。 2、当小静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这一重大变化时,小静有权要求小李支付必要费用。因为此时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发生改变,为保障孩子生活和发展需求,小李应支付相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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