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关系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法律问题,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抚养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患上严重疾病,像某些难以治愈的重大病症,身体状况极度不佳,可能连自己的生活都难以自理,那就更无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了。 或者因为意外伤残,导致丧失了劳动能力和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抚养方不尽义务或对子女不利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例如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顾,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如经常打骂孩子,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又或者其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等与子女共同生活时,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尊重十周岁以上子女意愿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若孩子愿意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包括稳定的收入、合适的居住环境等,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变更抚养关系。 四、存在其他正当理由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始终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作为判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的出发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朱生活。后小朱患病难以治愈,生活自理困难,无法照顾孩子日常。小李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小朱却认为自己能克服困难继续抚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患病严重且生活自理困难,已无法满足孩子饮食起居、教育等基本需求,从“抚养方患病或伤残无力抚养”角度看,小李要求变更有一定合理性。 2、小朱若坚持继续抚养却无力照顾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不符合保障子女权益和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可能会倾向支持小李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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