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协议约定子女归属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协议中关于子女归属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协议通常无效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夫妻双方签订涉及未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协议,一般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这背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确定子女抚养权必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而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也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一方原本经济状况良好,但后续因失业、投资失败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无法再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所以,在子女尚未出生或者还处于未成年阶段时,事先约定抚养权归属,可能无法适应后续实际情况的变化,同时也违背了法律确定抚养权的基本原则。 二、特殊情况下协议可能有效 如果是在离婚协议当中,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符合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那么这样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 例如,双方在协商时充分考虑了各自的经济实力、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做出了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安排。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婚内签订协议,约定若生育子女,抚养权归小朱。后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李主张该协议无效,要求重新协商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婚内签订的关于未来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协议一般无效。因为确定子女抚养权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原则,孩子成长需求及父母抚养条件会变化,事先约定可能无法适应后续情况。 2、若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符合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则约定有效。此案件中婚内协议不符合相关要求,通常应认定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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