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主要依据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随母方生活的。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以下情形,那就可以随父方生活。 接着,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希望子女随自己生活。 要是一方有这些情形,就可以优先考虑。 像是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这对孩子的未来生活影响还是挺大的;孩子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自己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也会在判决时被考虑进去;要是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然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那就不宜让子女与另一方共同生活。 最后,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应该充分考虑该子女自己的意见,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诉讼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未满两周岁,小朱称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疾病不宜带娃,小李则称自己虽有病但能照顾;孩子两周岁后,小朱做过绝育手术想争取抚养权,小李称孩子随自己生活久,换环境不利。孩子十岁后又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若小李疾病确实对孩子生活有严重不利影响,抚养权或判归小朱;若影响不大,可能判归小李。 2、孩子两周岁后,小朱绝育是争取抚养权的有利因素,小李主张的生活环境稳定也是考量点,需综合判断哪方更有利。 3、孩子十岁后,应充分尊重孩子自身意见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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