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离婚之后,倘若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倘若双方经过协商并且此约定并未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有效的。
同时,如果其中一方的经济状况发生了恶化,
总之,双方在协商一致决定不支付抚养费时,必须要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倘若日后因为此事而引发了纠纷,那么仍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以确保各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协商一致,约定小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后孩子患病需高额医疗费用,小朱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以有之前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最初关于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2、但当孩子因患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生活费用增加时,根据法律规定,小李此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以保障孩子能正常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