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没有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即便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未抚养方依然享有诸多相关权利,其中就包括探视权。
从法律层面来看,未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拥有定期看望孩子的法定权利。 通过这种定期的探视,未抚养方能够深入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成长历程,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无法割舍的血缘关系以及亲子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与此同时,未抚养方也必须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认真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倘若对方故意设置障碍,阻碍未抚养方行使探视权,那么首先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未抚养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 总之,虽然未直接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但未抚养方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被忽视和侵害,只有这样,才能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让孩子在关爱中茁壮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获得孩子抚养权,小朱虽未抚养孩子,但享有探视权。然而,小李多次故意设置障碍,阻止小朱探视孩子,双方就探视权问题产生争议,小朱尝试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未抚养方,基于血缘关系和亲子基本权利,依法享有探视权,其探视权应得到保障,以便了解孩子生活和成长情况。 2、小李阻碍小朱探视孩子的行为是不当的。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小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的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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