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五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要是女方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并且她也特别愿意抚养孩子,那法院通常会更倾向于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女方得证明自己有很好的抚养能力,就像要有稳定的收入,这样能保证孩子的生活有保障;还要有适宜的居住环境,让孩子能在一个舒服的地方成长。 而且,女方得表现出对孩子满满的关爱和照顾的意愿,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才有益。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不过得根据孩子的年龄和认知能力来。 像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一定的认知,他们的意愿会成为参考因素之一,但可不能是决定性的因素。 另外,如果男方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五岁孩子的抚养权。小朱(女方)有稳定收入和适宜居住环境,且明确表示愿意抚养孩子。小李(男方)存在不良嗜好。孩子表示愿意跟小朱生活。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应判给谁。 案情分析: 1、小朱有稳定收入和适宜居住环境,能保障孩子生活与成长,且有抚养意愿,从女方抚养条件角度看,具备优势。 2、五岁孩子虽有一定认知,其意愿可作参考,但非决定性因素。小朱的抚养条件才是重要考量。 3、小李存在不良嗜好,这一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综合来看,小朱获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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