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带孩子一方需要出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往往具备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的权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一旦夫妻离婚,那些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就应当承担起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事宜,包括负担费用的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会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要是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给予。 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如果父母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朱抚养。小朱向小李索要抚养费,小李认为自己收入低,不愿按小朱要求支付,双方就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期限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朱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承担抚养费的义务。 2、抚养费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若小李有固定收入,一般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支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则参照相应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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