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要处理孩子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一定。
在离婚流程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关键在于确定是否准许离婚。 而对于孩子抚养权这一重要事项,它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不过并非是必须要在第一次起诉时就进行处理的。 倘若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达成共识,那么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 然而,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则会依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孩子自身的意愿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综合评判。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去考量, 并且,如果在第一次起诉离婚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总之,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处理,以确保孩子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时,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双方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应一并处理,小李则觉得没必要。且二人对抚养权归属无法达成共识。后小朱经济状况显著提升,又想变更抚养权。 案情分析: 1、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并非必须处理事项,双方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此时处理。法院会尊重双方就抚养权归属达成的共识。 2、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综合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多方面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评判。 3、第一次起诉后情况变化,任何一方都可在合适时机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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