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后可以不让对方探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变更抚养权之后,是不可以随意地阻止对方来探望孩子的。
探望权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从法律层面来看,父亲或者母亲要探望子女,然而要是这种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那么就会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暂时中止这种探望行为;当导致中止的事由消失了之后,就应当恢复探望。 倘若对方在探望子女的过程中,有可能会给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好的影响,例如存在虐待孩子或者遗弃孩子等行为,此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止对方的探望权。 不过,这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去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不利于子女的这种情形。 总而言之,在变更抚养权之后,除非是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否则都应该保障对方的探望权,因为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得到双方的关爱和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小朱,后抚养权变更给小李。小朱探望孩子时,小李以各种理由多次阻止,小朱认为自己探望权被侵犯,而小李称小朱探望时情绪不稳定可能影响孩子,双方就小朱能否正常探望孩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李若无法定事由,不应随意阻止小朱探望孩子。 2、小李若认为小朱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小朱存在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否则不能擅自中止小朱的探望权,应保障小朱正常行使探望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