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孩跟女方需要给多少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作出规定,在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比例时,通常是以不直接抚养方的月总收入为依据,比例范围设定在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
倘若需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那么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必须结合男方的月总收入以及其他实际状况来进行精准确定。 倘若男方没有固定收入,那就可以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或者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等相关标准来予以确定。 并且,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如果男方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变化, 总之,在确定离婚后男孩跟随女方时男方应当给予的抚养费数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男方的收入情况、家庭负担、当地生活水平等,以确保抚养费的数额既能够满足孩子的生活需求,又能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男孩随小丽生活。小朱收入不稳定,起初按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后小朱称经济状况变差,请求减少抚养费,小丽则认为应维持原标准,双方就抚养费数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因小朱无固定收入,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符合规定。 2、小朱请求减少抚养费,法院应审查其经济状况是否确实发生重大变化,若属实,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调整后一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比例。 3、确定最终抚养费数额还需综合考虑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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