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小判给母亲以后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离婚时孩子判给了母亲,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下是可以将孩子要回来的。
其一,如果母亲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是对孩子进行虐待,或者遗弃孩子等行为,此时父亲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院在进行判断时,会全面地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 其二,倘若母亲由于工作的原因,长时间不在孩子身边,导致无法继续妥善地抚养孩子,而父亲有能力并且也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然而,要想成功将孩子要回来,这一过程是比较复杂的。 父亲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用以证明母亲确实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或者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更具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总之,要回孩子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这样才能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小丽。后来,小朱发现小丽因工作原因长时间不在孩子身边,且自己有能力也愿意抚养孩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小丽则认为自己仍有抚养能力,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长时间不在孩子身边,若小朱能证明自己有足够时间精力照顾孩子,且具备相应经济基础、良好居住环境等抚养条件,法院可能支持小朱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2、小朱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丽的现状不利于孩子成长,以及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否则难以成功变更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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