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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两年男方想见小孩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两年后,男方想见小孩这种情况是可以实现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层面有明确依据
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清晰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这一规定充分保障了父母双方与子女的情感联系。
具体来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以及时间安排,首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例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探望的频率、地点等具体细节。
二、优先选择协商解决
男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动与女方进行友好、平和的沟通协商,共同确定探望孩子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安排。
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是被认可和可行的。
三、法院判决作为兜底保障
若双方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仍然无法就探望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综合地考虑孩子自身的意愿、父母双方的生活及工作等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然后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明确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两年,小朱想见小孩遭拒,双方就探望权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小丽却设置诸多阻碍,不同意小朱探望孩子。

案情分析:

1、从法律层面看,依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小朱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小丽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可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优先协商解决,小朱应主动与小丽沟通,协商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如定期见面或节假日相处等,只要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即可。
3、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孩子意愿、双方生活工作等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明确探望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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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