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岁多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一岁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原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两周岁以下原则归女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主要是基于孩子成长的实际需求考虑。 在孩子一岁多这个阶段,他们的生活离不开悉心的照料。 母亲在哺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母乳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营养,增强孩子的免疫力。 而且,从情感连接的角度来看,母亲与孩子在孕期就建立起了紧密的联系,孩子在出生后对母亲也有着天然的依赖感,母亲能给予孩子更多的安全感和情感呵护。 二、特殊情况可归男方 当然,并非所有情况都是绝对的。 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而此时父亲一方不仅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还具备相应的抚养能力,例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法院在综合考量后,也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总之,法院在判定一岁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会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全面、综合地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有个一岁多的孩子。小朱主张自己作为母亲应获得抚养权,小李则称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且自己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也要求获得抚养权,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孩子一岁多,母亲在哺乳、情感连接等方面有天然优势,能给予孩子营养、安全感和情感呵护。 2、但如果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如小朱若真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而小李愿意且有能力抚养孩子,法院综合考量后,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小李,一切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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