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会判给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哺乳期的婴儿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料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然而,如果母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比如母方有吸毒、酗酒等不良嗜好,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哺乳期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优先考虑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将子女遗弃、对子女不闻不问等特殊情况,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判决。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着重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始终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例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优先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由于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总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定,核心目的就是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未婚生育一子。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有吸毒恶习,小李主张孩子抚养权。哺乳期后,孩子两周岁以下时,小朱常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两周岁以上,小李做了绝育手术。孩子八周岁后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朱却不同意,双方就抚养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因小朱有吸毒恶习,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按照相关原则,孩子抚养权应归小李。 2、哺乳期后两周岁以下,小朱不尽抚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大概率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3、两周岁以上,小李做了绝育手术,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抚养权倾向于小李。 4、八周岁以上,孩子表示愿随小李生活,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权应判归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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