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妈妈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离婚后孩子妈妈不让看孩子,可参考以下解决办法:
一、协商解决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在与对方沟通时,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交流。 可以先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提及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陪伴,强调自己作为孩子的父母,有探望孩子的合法权利。 同时,真诚地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之情,让对方了解自己对孩子的牵挂。 在协商过程中,要提出具体、合理的探望安排,比如每周或每月固定的探望时间、地点等,争取与对方达成一致。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就可以寻求相关组织的帮助。 像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它们在调解家庭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这些组织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深入了解双方的情况和诉求,从中斡旋,尽力促成双方就探望问题达成协议。 调解员会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为双方提供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提起诉讼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探望权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生活状况等,依法判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若对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其进行教育、警告、罚款等,以保障探望权的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小朱先尝试协商,强调自身探望权和对孩子思念,提出具体探望安排,但小李拒绝。后小朱申请居委会调解,调解员斡旋仍未达成协议。小朱无奈提起探望权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起初选择协商解决是合理的,从孩子角度出发并提出具体安排,符合解决纠纷的理性方式,但小李拒绝协商显示出其不配合态度。 2、申请调解也是恰当步骤,借助专业力量尝试化解矛盾,虽未成功,但表明小朱积极寻求解决途径。 3、小朱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综合考量相关因素判决,若小李仍不配合,法院可强制执行保障小朱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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